9月起,《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例》新规正式施行

快讯  |  来源: 中物联公路货运分会  |  2020-09-05 12:08:09

2019年3月,交通部发布了《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例第2部分:牵引车辆与挂车》,该标准代号为JT/T1178.2,从2019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但同时,部分条例设置了一定的过渡期,将于2020年5月1日开始执行。受疫情影响,大部分企业停工停产,2020年3月13日交通部发文,将这一过渡期延长至9月1日。

条例规定,1、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2000kg且最高车速大于90km/h的载货汽车,使用单胎的车轮应安装轮胎气压监测系统。

2、总质量大于18000kg且最高车速大于90km/h的载货汽车,应具备车道偏离报警功能和车辆前向碰撞预警功能。

3、最高车速大于或等于90km/h的非双转向轴牵引车辆,所有转向轮应安装爆胎应急安全装置,并在驾驶室易见位置标示。

4、最高车速大于或等于90km/h的牵引车辆与挂车均应安装电子制动系统(EBS)。

5、牵引车辆采用气压制动时,制动系统储气筒的额定工作气压应大于或等于10000kpa。

6、最高车速大于或等于90km/h的牵引车辆转向轴的所有转向车轮应安装盘式制动器。

7、牵引车辆应安装缓速器或其他辅助制动装置。

8、牵引车辆驾驶室应具有乘员保护功能。

9、最高车速大于或等于90km/h的牵引车辆,使用单胎的车轮应安装轮胎气压监测系统。

10、牵引车辆应具备车道偏离预警系统和车辆前向碰撞预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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