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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4月15日前整改完成

来源: 中国交通报   |   2022-04-12   |   0 0
4月12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进一步统筹做好公路交通疫情防控和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提出7个方面工作要求:充分认识统筹做好公路交通疫情防控和

4月12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进一步统筹做好公路交通疫情防控和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提出7个方面工作要求:充分认识统筹做好公路交通疫情防控和保通保畅工作的重要意义;科学精准做好公路疫情防控工作;千方百计保障服务区正常运行;科学合理设置公路防疫检查点;协调联动加强路网运行监测调度;全面排查处治力争尽快恢复运行;强化督导检查推动任务落细落实。

通知强调,要对照国办发明电〔2022〕3号和本通知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对本区域公路防疫检查点设置、收费站和服务区关停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复查,对不符合要求关停的,要立即恢复正常运行;对符合要求关停的,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规范管理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疫处治,尽快恢复使用,确保4月15日前整改完成。要健全完善定期通报制度,加强对各地市防疫检查点设置、收费站或服务区关停、公路拥堵缓行、通行服务保障政策执行等情况监测和明察暗访,及时掌握相关动态情况。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每天上午9时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公示本辖区收费站和服务区关停情况。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每天汇总各地情况,按程序报批后统一公示。

通知明确,依托12328、95022等服务监督渠道,及时受理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关停等相关情况投诉举报,迅速核实处理,确保公路通行畅通无阻。发现“一刀切”劝返、违规设置防疫检查点、擅自阻断公路运输通道等情况的,要通过严肃通报、约谈等形式,督促立即整改;对保通保畅工作不力、严重影响货运物流畅通、造成物资供应短缺中断、引发社会负面舆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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