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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发布

来源: 中国民航报   |   2024-07-08   |   0 0
日前,为保障航空货物运输安全,激发发展活力,交通运输部发布《民用航空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规定》突出关键环节安全监管。明确托运人应准确申报、正确包装、提供有效文件等责任;对承运人、地面服务代

日前,为保障航空货物运输安全,激发发展活力,交通运输部发布《民用航空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规定》突出关键环节安全监管。明确托运人应准确申报、正确包装、提供有效文件等责任;对承运人、地面服务代理人的分包管理、运输手册、货物存放、转运装卸等提出明确要求;要求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人尽到告知义务、如实提供运输文件等责任。《规定》明确各方市场主体责任。在重点规范承运人活动的基础上,根据货物运输实际存在的问题,新增了对地面服务代理人、机场管理机构的有关要求,明确了托运人责任,并明确承运人应加强对货运销售代理人的管理等。《规定》强化货运服务质量要求。结合航空货物运输市场实践,要求面向公众的承运人制定运输总条件、设置投诉渠道、及时处理投诉,要求地面服务代理人及时向承运人提供货物运输保障信息、承运人及时向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提供货物运输信息,进一步压实相关单位货物运输服务主体责任。鼓励支持智慧货运建设。支持从事民用航空货物运输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根据需要使用电子单证、电子签章或者电子标识,加强新技术、新设备应用,推动建设安全可靠、智慧先进、优质高效的现代化民用航空货物运输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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