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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四部门联合印发快递行业集体协商指导意见

来源: 中国邮政快递报   |   2021-11-16   |   0 0
近日,江苏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邮政管理局、省快递协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快递行业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要求更好地发挥集体协商制度在维护和改善快递员群体劳动经济权益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实现快递员工体面劳动和行业健

近日,江苏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邮政管理局、省快递协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快递行业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要求更好地发挥集体协商制度在维护和改善快递员群体劳动经济权益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实现快递员工体面劳动和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同时,还随文印发了《江苏省快递行业集体合同(参考文本)》。这是江苏贯彻落实国家7部门《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的具体举措,也是解决快递行业劳动者急难愁盼问题的关键一招。

根据《指导意见》,至“十四五”末,江苏省各地普遍开展快递行业集体协商,行业集体合同对已建工会快递企业覆盖率达80%以上;快递行业集体协商质效不断增强,行业集体协商内容务实管用、程序规范、沟通充分、履约到位、效果明显,行业内劳动者对集体协商工作的参与率达到80%以上、知晓率达到90%以上;快递行业劳动者权益保障逐步改善,企业用工更加规范,劳动者薪资待遇更趋合理,社保权益得以维护,从业环境更加优化,就业队伍更加稳定,行业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

当前,江苏全省邮政管理系统将维护快递员合法权益作为重点工作任务,以“暖蜂行动”为抓手,定期组织夏送清凉、冬送温暖等活动。已建成“小蜜蜂驿站”等3792个,开展快递员免费体检和义诊1.6万余人次,推动购买社会保险或商业保险12.7万余人次。快递员技能大赛连续2年被纳入全省职工职业技能一级竞赛项目,全省快递员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累计430余人次、省部级以上荣誉15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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